2004年12月7日,星期二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被查起恶念火烧派出所
张武 徐轶

  因被查处而报复火烧派出所的陈某,近日被武义县法院以放火罪和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8个月。
  武义县熟溪街道吴杨村的陈某曾因盗窃被派出所查处过,陈某对此极为不满,产生了报复恶念。今年7月8日深夜,陈某翻墙进入该派出所,先窜到二楼会议室,用打火机点燃凳子,因凳子难燃,火苗很快自动熄灭。但陈某并未就此罢手,而是躲在楼上伺机再次作案。次日凌晨3时许,他又窜到四楼调解室,再次用打火机点燃了屋内物品,所幸很快被人发觉,消防队员及时赶到扑灭了大火,否则后果不堪设想。陈某事后很快被公安机关抓获。经鉴定,被大火烧毁的桌子、凳子、窗户等物品价值6948元。(张武 徐轶)